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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原则,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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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并报送至注册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时间要求:各区应于3月29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函及汇总表报送至大木桥路108号,企业相关申报材料各区应备案待查(推荐函及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cxxzxqy@163.com)。
电话:54669777-7825、64220833、6422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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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全年开放,每季度开展一次评审认定。每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季度末月10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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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将按季度组织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申报时间:每季度首日0:00-每季度末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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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每季度开展一次。由各区、火炬管委会负责组织,企业按市场主体登记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
2024年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至2024年3月18日,之后均开放申请,每季度审核公布。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233621、221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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