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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丨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四项创业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2023-02-22 10:19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3〕6号),现就做好我市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对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遴选流程

各区(含江北新区、经开区,下同)收到通知后,在辖区范围内即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留学人员进行申报。各区人社部门对辖区企业及留学人员提交的项目要对照《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形式审查清单》(附件1)进行初审,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择优推荐后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市人社局。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区请按要求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已经全职回国,提供各申报人创业企业的账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并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协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附件4);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建议包含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申报人身份证明、海外学位学历证明、出资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及相关辅助说明材料)。
 
申请表、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各单位公章并合并装订,一式五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申报企业名称、产业领域、所属区等信息,申报函、申请汇总表另附。
       

四、报送时间

各区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人社局,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

联系电话:025-68788219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D座1677号

 

电子邮箱:njrckfc@163.com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人社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3〕5号)安排,现就做好我市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大引进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并由申报区人社局(含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经开区人社局,下同)出具证明。
 
同等条件下,各部门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要求

(一)各区人社局收到通知后,在辖区范围内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留学人员进行申报。
 
(二)各区人社局要对照《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形式审查清单》(附件1)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区按要求提供一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2)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附件4);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申请表、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各单位公章并合并装订,一式五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申报企业名称、产业领域、所属区等信息,申报函、申请汇总表另附。各区人社局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人社局,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

联系电话:025-68788219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D座1690号

 

电子邮箱:njrckfc@163.com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加大在我市双创一线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选育力度,进一步激发广大留学人员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积极性,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3年度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在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特别是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或自主创业成效突出的留学回国拔尖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爱岗敬业,诚信守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水平或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2. 教书育人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3. 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4. 社会科学研究或文化艺术方面卓有建树,有较高知名度,为专业领域同行广泛认可。
 
5. 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同行中有一定声誉。
 
6. 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7. 具有高超的管理水平和技巧,决策科学,领导单位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 成功自主创业,创业项目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持续增长。
       

三、评选人数

2023年度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共评选10名。
       

四、评选程序

企业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提交申请;市级、区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省、部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各区(园区)和市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提交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综合评议,确定入选名单。
       

五、支持措施

2023年度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拟在今年市政府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开幕式上进行颁证,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在推荐申报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国家和省、市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等荣誉与扶持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员个人材料
 
1. 《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1);
 
2. 附件材料:留学所获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工作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需合并装订,一式五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属领域、所属区(园区)或市级主管部门等信息,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区(园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1. 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个人材料;
 
2. 《2023年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电子版一并报送。
       

七、其他事项

1. 请各区(园区)、市级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 已入选历年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作为申报对象。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

联系电话:025-68788219

邮箱:njrckfc@163.com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新城大厦D座16F90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留创园: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来宁创业,助力有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快速发展,持续打造创新驱动强引擎,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社会形象和信誉良好,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8年2月15号以后注册企业);
 
2. 企业创办人为留学人员,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本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3. 企业表现出较高成长性,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递增不低于15%;
 
4. 企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产品(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5. 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和“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领域,能够提升关键技术、带动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已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其中,附件证明材料包括: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2. 留学及工作证明(学历证明提供①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工作证明需一并提供中文翻译件);3. 营业执照;4. 股权证明材料;5. 企业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6. 其他证明材料(创办人和企业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等)。
       

三、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提交申请,各区(园区)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综合评议,确定入选企业名单。
       

四、支持服务

(一)宣传推介
 
2023年度“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拟在第十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开幕式上予以授牌。同时,通过报纸、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进行大力推介和广泛宣传,提高入选企业知名度。
 
(二)优先扶持
 
入选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留学人员资助计划;优先参加“留宁佳”南京留创园联盟的人才项目对接、区域间科技创投交流活动等;优先享受企业创业公开课、创业导师辅导等服务。
 
(三)融资服务
 
入选企业信息将向投融资机构进行推介,并提供市场化融资服务。
       

五、申报要求

1. 纸质材料要求: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一式五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申报企业名称、产业领域、所属区(园区)等。
 
2. 电子版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企业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所属区(园区)+申报企业名称”的方式命名。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

联系电话:025-68788219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D座1690号

 

电子邮箱:njrckfc@163.com